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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外活動 News Releases
發布日期:2026.08.25
能管法修正案 四重點搶鏡

能管法修正案 四重點搶鏡

圖/本報資料照片

能管法修正案 四重點搶鏡

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重點

立法院於8月21日三讀通過《能源管理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此次修法共計增修15條條文,聚焦四重點,包括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、增訂新設或增設的能源大用戶應設置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、強化地方政府執行節能稽查量能、加大罰則力道敦促廠商與用戶重視節能。經濟部24日說明,本次修法目的,希望透過修法,提升能源管理效能、讓節能規範落實。

經濟部表示,本次《能源管理法》修正聚焦四大重點。第一,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,參考國際先進國家實施情形,如用電資訊,在確保企業營業秘密及個資下,以去識別化方式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,可使大眾瞭解能源使用情況,促進節能對策強化與輔導,並有利於能源教育及溝通。

第二,增訂新設或增設的能源大用戶應設置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。經濟部說明,因應AI產業發展,如資料中心、電子業等大型用戶設立,帶來大量電網需求,參考了國外企業自備電力的做法,針對新設或增設達規定容量的用戶,規範設置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義務,強化企業能源自給供應韌性,以降低對公共電網負荷及依賴。

第三,強化地方政府執行節能稽查量能。經濟部強調,節約能源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,除以獎勵補助方式提升設備能源效率外,也需要透過法制面規範促進節能行為。因此,此次修法賦予地方政府得委託專業機構或技師執行節能規定稽查,將有助於增加地方政府節能規定落實的量能。

同時加大罰則力道敦促廠商與用戶重視節能;經濟部說明,有鑒於能管法訂定的初時空背景已與現在不同,因此重新檢討違規罰則,透過提高罰鍰金額上限,促使業者重視節能。

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