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能前瞻永續台灣

依「技術成熟、成本效益、均衡發展、帶動產業、電價可接受」原則,達成再生能源目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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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能源知識館

水力能知識館

  • 發佈日期:2023/4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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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力能知識館

圖片說明:
支持再生能源,打造永續家園
水力能HYDRO ENERGY
水力發電:利用河川、湖泊等位於高處的水流至低處,將其位能轉換成水輪機之機械能,推動發電機產生電能。
小水力發電:透過灌溉水渠等水流渠道與現有水利設施,引水推動水輪機葉片,葉片旋轉帶動發電機,進而產生電力。

● 水力能發電類型
一、慣常水力發電
利用河川天然流量或調蓄流量發電,主要可分為下列三種形式:川流式(不蓄水)、調整池式(短期蓄水)、水庫式(長期蓄水)。
 1. 川流式(不蓄水)
利用河川天然流量發電,其發電量之多寡,端視天然流量大小而定。
 2. 調整池式(短期蓄水)
河川天然流量經調整池調節後,集中於特定時間內作尖峰運轉,目前台灣地區均作日調節運轉。
 3. 水庫式(長期蓄水)
河川天然流量蓄存於水庫或湖泊中作週期、季節之調節供發電。
二、抽蓄水力發電
利用夜間離峰時之電力,抽水蓄存於上池,於白天尖峰時放水發電,為調節尖、離峰用電之最佳負載管理方式。
三、小水力發電
為避免造成對環境的影響,依據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」規定,小水力發電係指利用圳路或既有水利設施設置未達20MW之水力發電系統,不包括抽蓄式水力及20MW以上之水力發電。
分為以下二種方式:
 1. 川流式水力:
引河川水資源、農業灌溉水渠於灌溉途中加設小水力發電設備。(如:雲林縣林內圳小水力機組)
 2. 既有水利設施:
以原水利目的為主的裝置圳路,如堰壩水庫、水力電廠等現有水利設施,加裝引水設備與加設小水力機組。(如:臺東關山大圳、關山圳小水力發電機組)

● 我國小水力政策
我國小水力發電以合理電能躉購費率為誘因,鼓勵業者投入對環境友善之小水力發電機組發展。

● 臺灣小水力發展現況
截至2021年底止,水力發電總裝置容量約為2,094 MW。因我國水力發電廠與因優良場址多已開發,現今國內水力開發案以台電公司為主,民間小水力業者為輔,開發次級場域及對環境友善的小水力資源;另考量土地權屬、流量、流況等因素,經濟部水利署「小水力及再生能源開發策略平台」列管共18處案場,扣除評估中案場,預計至2025年前累計裝置容量可達2,122 MW,2025年後依盤點之潛力場址持續推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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